it's not living if it's not with you

三百秒



五分钟。五分钟是三百秒,三百秒可以完成许多许多的事情。要节约时间,闵玧其常从电脑屏幕旁伸出脑袋这样告诉我。我吮着草莓说,好的,节约时间,我懂。可实际上我当时并没有懂,他知道的。


他还是远处的一个小点,步伐摇晃,镶着路灯光的金边。我透过纱窗望出去。月亮明亮得过了头,昭告这是将一个美好的夜晚,即使这光亮理应全是太阳的功劳,但永远不会有人说“啊,今夜的阳光好美。” ——事实上,我的确这样讲过,可闵玧其极不愿意包容这个。他躺在雪白的被子里紧闭眼睛,薄如蝉翼的嘴唇小心翼翼张合,讲述起他是如何地喜爱夜晚,以及不允许我用让太阳占据他所有的生活空间。闵玧其向往极夜,我心知肚明且不妄想去改变。就如同他也不能够阻止我在夏至日前后飞往北极圈的另一边,一样的道理。

 


我曾经一直认为闵玧其这样的人不会收获爱情,这在我心里几乎成了信条。每当他吞下这样那样彩色的维生素胶囊,或者拒绝又一场同事的生日派对,我都忍不住再次默念这句话,然后低下头去检查我的衬衫。除非它平整、洁净,否则闵玧其很快会隔着桌子递来湿纸巾,而我最大的畏惧就是那双该死的手。它骨节分明而修长,和它的主人一样吸引臣服者。可你知道的,他永远不会去爱什么人,哪怕爱,那也不会是金泰亨你。我用湿纸巾碾过领口的番茄酱痕迹,第十一次这样提醒自己。


我第十二次接过湿纸巾时他在咳嗽,手指跟着颤,那种感觉像是被冻雪拍打的梅花枝条。片刻后他红着鼻子向我道歉,说办公室的空调滤网该洗洗了,灰尘惹得他过敏。我处理完袖口的咖啡渍,起身就去拆角落里空调柜机的滤网。那天办公室里除了我就是他,他瞪着眼睛看我,看我进洗手间又出来,看我把滤网搁在通风的窗户底下,看我坐回我的位置重新打字。接着他问我,晚上想不想一起出去吃个饭?


后来闵玧其就开始了他的爱情,或者说是我开始了我的爱情,反正代指的是同一段关系。它比我的年少幻想来得更加浪漫、匪夷所思、欲罢不能。这是一场没有回头路的挥霍,而现在还剩下二百一十秒,我应该开始做些什么。


闵玧其拒绝过红色的桌布,他说那像是在可怜动物的鲜血里给他上刑。我嘲笑他的异想天开,然后越过琳琅的食物和他接吻。他只用那层皮肤与我的接触,不露出他的舌尖,矜持得像烤漆未干的瓷娃娃。他总是把什么时间该做什么事分得很清楚,不像我。我还是成功地撬开了他紧闭的牙,缠绕他,直到他换不上气来推开我,继续用勺子摧残他的蔓越莓布丁。所以今天的桌布是干净的黑白格子,没有艳俗的玫瑰花,只有他喜欢的香薰蜡烛和切好的香橙。我从没有切过橙子,食指上因此裹了创口贴,且不防水。我希望他回来以后不要首先发现这件事。


闵玧其走到最近的岔路口时我熄灭了客厅和餐厅的灯。整个屋子里只剩门厅的暖黄色光亮,在那里我将迎接他,迎接我的眼泪与星空——梵高的《星空》,我是指。他和那副画是同样的深邃蓝色,同样地摄我心魂。他将要来了,还剩下一百五十秒,我讨厌等待。


我想起第一次带闵玧其进我家是在去年的四月一日。日子选得不巧,我甚至在换鞋时踩上了他的脚趾,

“对不起我不是要捉弄你…” 我愚蠢地道歉,下一秒就被他踢中了小腿:“我可是要捉弄你。”


那时他单薄,比现在更瘦小。我送他的那件宽松的黑色卫衣完整地罩住他,只剩下他的脸。他的嘴角扯出一个似笑非笑的,笑。


我们相拥着倒在床上。他解开我的衬衫纽扣,我拉开他卫衣帽绳的蝴蝶结。他把台灯拧到最昏暗,我于是看不真切他的表情,只懂得俯下身去亲吻。我们的身体最终都裸露在空气中,他在初春的温度里轻微战栗,送给我毫无章法的呼吸。


我说:“我们还没有开始。”


他说:“我知道。我只是冷。”


我说:“很快就不会了。”


他在床单上寻找我的手,“好。”  然后又说,“今天是愚人节。”


“我明白。可我现在也不是要捉弄你。” 我的小指爬上他的脖子。


“我相信你。” 闵玧其说。



所以在愚人节的夜晚我们弄脏了被套与床单,以一种美好的方式。他从不会哭泣,可他会流泪。原来流泪和哭泣是两码事。闵玧其还是每天要吃维生素胶囊,毫无情感地吞咽。但从此他看向我时偶尔也会吞咽,这种吞咽带有温度,使我幸福,胃里仿佛搅开一碗糖水。


我听见门铃在响。他还没有真正地到达,只是在楼下对着那个摄像头按下我的房间号和#号。我问,谁呀,他说,是我。两个字就够了,两个字足以放他进客厅,进卧室,进我家里最隐蔽最狭窄的地方。我按下开门键,听见闵玧其拉开一楼玻璃门的声音通过扁平的电波传过来。他要乘坐电梯,现在电梯在顶楼。还有八十秒。


闵玧其在八十秒之后会得到什么呢?精心布置的餐桌、蛋糕、一套崭新的音响,我的身体接触。他一定不会立刻坦然接受这些,可能先避开我,嘟囔着这些物品是多么多么的贵,为他浪费钱多么多么不值得,以及他要先去洗洗手。那我就会直接把他推到墙上亲吻,跳到第四步。


我用最后的半分钟来思考我究竟爱不爱他:金泰亨,你爱不爱闵玧其。我的茶几上是他抓来的娃娃,两只;鞋柜边上是他的拖鞋,两双。窗帘是浅灰,玻璃罐里一半是糖一半是核桃。我不爱吃核桃,我不喜欢灰色。在闵玧其出现之前,我的生命里全部都是我自己,只有快乐,在他出现之后我才明白伤感——那是在两周前他问要不要分手的时候,不过那不重要,我们最后只是一起流泪了一场——那么我爱他,我想。


门铃响了。这次是我屋子的门铃。我打开门,闵玧其站在那里,穿着夹克,拎着便利店的袋子。他是今晚的月亮,白皙脆弱,干净而光明,我简直也要开始迷上黑夜了。我向后退几步,他走进来,弯腰换鞋子,在这时候我说,“闵玧其,生日快乐。”


“噢——” 他拖长了声音抬起胳膊把袋子递给我。我打开它,看见里面是可乐、饼干和膨化食品,就在前天他还说不许吃。他爱着我,天哪,他也爱我。


“你的食指。” 他皱着眉头看向丑陋的创口贴。好吧,他发现了,这些从来逃不过他的眼睛。我说,你马上就会知道为什么啦。


我像邀功的儿童一样把他带至餐桌前,他仅仅扫了一眼就避开我的目光。他的脸庞温柔地爬上了红,我看得一清二楚。




“没必要弄得这么隆重的,”然后,闵玧其说,“——让我先去洗个手。”


评论(10)
热度(60)
  1.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